一、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团结广大神长教友,遵守《宗教事务条例》以及中国天主教会“一会一团”制定的规章制度,发挥我市天主教自身优势,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贡献力量。作光作盐,光荣天主。
二、加强爱国会自身建设,发挥同广大教友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,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,维护教会的合法权益。
三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方针,稳步推进民主办教,推进牧灵福传事业,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
四、鼓励我市神长教友为社会公益事业献爱心,协助教会搞好自养事业,积极开展社会服务,兴办社会公益事业。
五、开展国际友好交往,维护世界和平和正义,抵御境外渗透。
六、加强同中国天主教“一会一团”及省天主教“两会”的联系,加强同省内天主教爱国会的联系、学习和交流,加强同武进、金坛、溧阳各堂点爱国会、爱国小组的联系和指导。开展调查研究,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社情、教情、民意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常州市天主教爱国会职责
发布时间:2009-07-09 16:09:45 发布人: 阅读次数:1385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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